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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2010年2月7日 】  关闭本窗口


关于举办
“全国书画之乡——宜兴首届美术书法大赛”的通知

    宜兴山水兼德、地灵人杰、经济繁荣、文化昌明。近现代一大批宜兴籍书画名家,名扬中外。2008年,宜兴被文化部命名为“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——书画之乡”。为了把全国书画之乡这张文化名片打造得更亮丽,以此更好地为宜兴的经济社会建设服务,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举办“全国书画之乡——宜兴首届美术书法大赛”。具体实施方案如下:
    一、大赛名称和续届办展
    展名为“全国书画之乡——宜兴首届美术书法大赛”。从2010年起,前三届每年举办,之后两年举办一届。将把该展办成我市级别最高、艺术性最强、影响力****、最具代表性的宜兴市级美术书法展示活动。
    二、举办单位
    美术书法大赛由宜兴市人民政府主办,宜兴市文广新局和宜兴市文联承办。
    三、组织机构
    由市文广新局、市文联负责,成立美术书法大赛筹备组委会。组委会设在宜兴美术馆,负责各项具体工作。组委会由市领导、市文广新局和市文联领导以及美术馆、书画院、美协、书协等负责人组成。
    成立美术书法大展评审委员会,负责对参展作品进行规范、公正评奖。评审委由江苏省、无锡市、宜兴市三级书画名家组成。
    四、展出时间、地点、数量
    美术书法大赛作品将于2010年国庆节在宜兴美术馆展出。展出中国画作品40件、书法作品40件、油画作品20件、陶艺和雕塑作品20件。
    五、评审程序和奖项
    由组委会先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评,评出120件入展作品,然后由评审委从入选作品中评出:一等奖3名,二等奖6名,三等奖9名,创作奖18名。共计36个奖项。中国画、书法和油画等三大类分别评出12个奖项。
    六、出版画集
    编印出版《全国书画之乡——宜兴首届美术书法大赛作品集》,共40个页码,印数1000本。评委和一等、二等奖作品每人占一页;三等奖、创作奖作品2人占一页;入选作品12人占一页。另将应征未入选的作品,以文字目录编入。
    美术书法大展作品集,将统一邮发给市领导、各科局、各镇(街道)、各大中企业以作广泛宣传。
    七、征稿要求
    凡宜兴户籍书画作者均可应征投稿。
    应征作品要求思想健康,寓意积极向上。提倡表现有地方特色的风物人情、祖国各地的大好河山、经济社会建设的主旋律。
    应征作品包括:中国画、油画、水粉、水彩、书法、陶艺、雕塑等。
    作品尺幅:中国画和书法****限于1.8×1.8米,最小限于68×68公分;油画、水粉、水彩最小限于60公分;陶艺和雕塑最小限于30公分。
    中国画和书法统一大托装裱,也可自行装裱;油画统一做白边简框,也可自行装框;水彩、水粉统一板面装裱。
    参展作品要求2010年新作,或未展示过的作品,提倡不要在画面上落年号款,以便今后向上投稿。
    八、评奖标准
    作品强调思想性、艺术性、社会性、情趣性。以今后能入展******、省级、市级展为最终标准。
    作品提倡生活化、个性化,反对程式化、概念化。要有明显的艺术特征和趣味。或功力深厚,富有生活气息和笔墨个性;或表现能力极强,制作精良,画面效果丰富耐看;或艺术趣味前卫,创新意识明显,作品有冲击力;或生活气息浓郁,意境深远,极具文化内涵等。
    获高位奖项的作品,写意中国画和行草书法必须在6尺整纸以上,工笔画和楷隶书法必须在6尺对开或4尺整纸以上。油画类获高位奖项的作品,必须在1米以上。
    九、其他事项
    所有应征作品展后一律退还作者。
    所有应征参赛作者,每幅作品需交30元报名费,用于评审和征退稿。可以多幅投稿和分类投稿。将采取择优分类的方式入选作品。
    美术书法大展的获奖作者,将享有今后提名展的待遇。入选的新秀作者,具备加入市美协、市书协的资格。
    十、截稿时间和送稿地点
    作品截稿时间:2010年8月20日
    送稿地点:宜兴美术馆三楼
    联系人:谢泽军 87330260、宗雪佳 87905406

宜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  宜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二○○九年十一月二十日

 

[ 来源:市文广新局、市文联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