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书画之乡——宜兴市第三届美术书法摄影大赛
征 稿 启 事
宜兴地灵人杰、经济繁荣、文化昌明。近现代一大批宜兴籍书画名家名扬中外。2008年,宜兴被文化部命名为“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——书画之乡”。为把中国书画之乡这张名片打造得更亮丽,繁荣美术、书法、摄影创作,展示文化发展新成果,更好地为宜兴经济社会建设服务,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举办“中国书画之乡——宜兴市第三届美术书法摄影大赛”。具体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举办单位
宜兴市人民政府主办,宜兴市文广新局和宜兴市文联承办。
二、组织机构
由市文广新局、市文联负责,并成立大赛筹备组委会,组委会设在市美术馆,负责各项具体工作。组委会由市领导和市文广新局、市文联领导,以及市美协、书协、摄协和市美术馆(书画院)等负责人组成。
成立大赛评审委员会,负责对参展作品进行规范、公正评审。评审委员会由江苏省、无锡市、宜兴市三级美术、书法、摄影专家组成。
三、作品展览
大赛入展获奖作品将于2015年在宜兴市文化中心新的宜兴市美术馆展出。
四、评选评奖
1、作品按4个类别进行评选、评奖:①国画;②油画、雕塑、水彩、水粉;③书法、篆刻;④摄影。
2、每类分别评选入展50名,其中每类评出优秀奖6名,提名奖10名。
3、评奖标准:提倡生活化、个性化,反对程式化、概念化,突出思想性、艺术性、社会性、情趣性,具有明显的艺术特征和趣味。美术、书法、摄影将按照各自的艺术标准分别评选。
五、征稿要求
1、凡宜兴户籍或在宜长期工作的美术、书法、摄影作者均可投稿,并可多幅投稿和分类投稿。
2、作品要求思想健康,内容积极向上。提倡表现有地方特色的风物人情、祖国各地的大好河山、经济社会建设的主旋律。
3、美术书法类参赛作品要求是新作,或未展示过的作品,提倡不要在画面上落年号款,以便今后对上投稿。投稿时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或相关位置注明作者姓名、作品题目、联系地址、联系电话。
4、装裱要求:①国画、书法自行托裱养白边;②油画、水粉、水彩自行装裱或装框;③篆刻作品投送印稿6至8方、附2个以上边款,粘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。
5、尺寸要求:中国画、书法托裱后高不得超过2.4 米,宽不得超过2米,最小不得小于4尺整张。油画、水粉、水彩装裱后不得小于60厘米。雕塑不得小于50厘米。
其中,摄影作品要求:以纪实创作为主,题材不限,精放10英寸(长边),方片8×8英寸,异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,组照4—6张(用胶带相连),勿装裱勿加框,正面无任何作者信息作品标题。每位作者限投6幅(组),并附原始数据光盘,每张JPG格式不小于5MB,建议用RAW 格式。注明作者姓名、作品题目、联系地址、联系电话。
六、作品收藏
1、特邀作者作品可供馆藏,接受捐赠。
2、大赛获奖作品,由宜兴市美术馆收藏并出具收藏证书。
3、对于需捐赠的入展作品,在作者自愿的前提下,由宜兴市美术馆出具收藏证书。
七、其他事项
1、大赛征稿工作自2014年10月启动。
2、送稿时间:2015年3月15日至31日。
3、送稿地点、联系人:
(1)美术作品:宜兴市美协(吴冠中艺术馆),联系人:张瑗媛,电话:18068379158;
(2)书法作品:宜兴市书协(中宜环保学院四楼,武警医院东隔壁),联系人:冯伟丽,电话:18861757863;
(3)摄影作品:宜兴市摄协(市影剧公司三楼),联系人:梅婷,电话:87903494。
4、编印出版《中国书画之乡——宜兴市第三届美术书法摄影大赛作品集》,每位入展作者赠送一本,其余赠送社会各界,用于宣传。
5、荐送优秀作品参加上级赛事。美术书法获奖作者将享有今后提名展优先待遇。本次大赛的入选作者,可作为加入宜兴市美协、书协、摄协的入会条件之一。
宜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
宜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2014年10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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